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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28 15:05:19

广州外国语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批复我校2015年秋季招生规模的文件和学校现有编制数及在编教职员工人数,结合学校的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刘红梅

副组长:刘长喜、丁红棣、梁厚富

成员: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研室、国际部、总务处、各科组长

职责:负责招聘原则、方案、条件的确定。

(2)招聘工作小组: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各科科组长、骨干教师等人员组成。

职责:人事室具体负责落实招聘实施方案,接受报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发放准考证,协助组织考试,组织体检和考核,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考试时间、考室安排、命题、监考、阅卷、核分等),组织试教和面谈等具体工作,要提前出方案,以便通知应聘者。总务处根据考务及试教等招聘工作需要负责提前做好考场布置等后勤保障工作。其他部门及人员做好协助工作。

(3)评委小组:由骨干教师组成(个别专业也可请外单位学科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参加试教及面谈人员进行测评。

职责:严守纪律,根据分工做好份内工作。人事室室负责协调招聘工作。

二、学校2015年秋季招生规模、现有编制数和拟招聘人数。

1、2015年秋季招生规模:初中380人、高中300人;

2、编 制 数:145名

3、在编人员:128名(1人在办理调入手续、14人正在公招、空编数2人)

4、拟招聘临聘教师人数:20名

三、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1、教师岗位及人数

序号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专业

招聘对象

资格条件

备注

1

语文

1

汉语言文学类

不限

(不接受暂缓就业毕业生)

本科或以上学历

1.全职教师,要求住校,不接受兼职。

2.身体健康,要求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语文教师要二级甲等以上),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3、语文、数学各返聘特级教师1名。

2

数学

2

数学类

3

英语

2

英语类

4

物理教师

1

物理类

5

政治教师

1

思想政治类

6

生物

1

生物类

7

法语教师

1

法语类

8

德语教师

1

德语类

9

日语教师

1

日语类

10

西班牙语教师

1

西班牙类

11

俄语

1

俄语类

12

教研室干事

1

不限

1、全职,要求住校,不接受兼职。2、身体健康,校医必需有相应的医生从业资格证;教研室干事需熟练文案及电脑操作;国际部办公室干事要求有良好的语言功底(英语和汉语)和沟通能力,英语专业优先,有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13

国际部办公室干事

1

不限

14

财产管理员

1

不限

15

校医

2

临床医学

2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所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皆可(不接受暂缓就业毕业生);年龄:不限;。

2、非师范院校毕业生须在应聘成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任。

四、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1、招聘的时间:2015年6月24日-7月6日

2、招聘的形式: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30日。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020-22908703)或邮箱投简历(413921822@qq.com

   联系人:黄老师

3、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6月24日-30日。

4、考试方法:面试(含试教和面谈)。

面试时间:7月1日-6日期间(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者)。

 5、体检: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到考生本人,教师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体检报告由学校人事室统一取回备案。

6、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内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8、公示后无异议则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照要求报送《广州市市属中小学临聘教师名册备案表》,并委托第三方做好人事托管。

六、招聘工作的纪律要求及其它内容

1、纪律要求

   (1)在招聘人员的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中有与应聘人员是亲属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实行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密件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并与试卷接触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试卷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

   (4)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5)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决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3、其它要求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凡是在考试或聘任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广州外国语学校

                                            2015年6月22日